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汽车行业设备管理技术中心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中心理事会的宗旨及基本原则 第三章 中心理事会的组成及基本职责 第四章 中心理事会的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五章 中心理事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章 中心理事会的财务管理 第七章 中心附 则 二0一一年七月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汽车行业设备管理技术中心 理事会章程 第一条 经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简称中设协)批准,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汽车行业设备管理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成立,在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的领导下,中心自成立之日起,正式成立“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汽车行业设备管理技术中心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现将主要工作介绍如下: 第二条中心为方便开展工作与北京君鼎视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达成长期战略性合作 第三条中心坚持搭建汽车行业设备管理交流平台、反映行业诉求,开展行业自律,推动汽车行业设备管理协作等服务的根本方针。 第四条理事会是在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前提下,由支持、爱护、关心并出资扶持中心发展、提高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织。 第五条理事会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指导性工作。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得侵犯。 第二章 中心理事会的宗旨及基本原则 第六条理事会的宗旨。以支持中心工作;促进我国汽车制造业、设备管理的持续发展和不断提高;努力提升中心声誉,使中心具有广泛的行业影响力,积极做好全方位服务于汽车行业设备管理为宗旨。 第七条理事会的基本原则。 (l)理事会实行自愿参加,民主协商,互惠互利的工作原则; (2)理事会实行民主管理,表决议案采取一个成员单位一票制; (3)理事会成员必须遵守理事会章程,并按时交纳理事会会费; (4)理事会成员的任职周期为两年一届; (5)理事会成员可以连任,也可以自愿退出,但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理事会秘书处。 第三章 中心理事会的组成及基本职责 第八条理事会由全体理事会成员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在遵守中心理事会章程的基础上共同设立组成。是中心除国家政府管理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外的最高权利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成为理事会成员: (l)汽车制造企业及供应商单位行业研究、生产、经营和管理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2)每届向中心理事会交纳相应规定的会费; 第十条理事会的基本职责。 (l)监督、指导中心日常工作; (2)审议批准中心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审议批准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理事会章程及其修改条款; (5)协助中心开展汽车行业设备管理交流、项目咨询、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开展国际间汽车行业设备管理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行业标准规范和设备管理品牌推广等工作。 第四章 中心理事会的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十一条理事会采取理事会会议方式行使权力。理事会议可分为定期理事会议和临时理事会议。定期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和汽车行业设备管理年会同期召开。遇有特殊情况,理事会理事长、秘书长或 l/3以上的理事会成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议。 理事会议所议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名。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主持,理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的副理事长主持。否则,由秘书长主持。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进行表决时,采取一个成员单位一票制的表决方式。理事会决议需要经1/2以上理事会成员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理事会理事长单位由中心或行业龙头企业担任;副理事长单位由年产50万辆以上企业设备管理领导担任;常务理事单位由汽车制造业的服务商、供应商企业领导担任;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均为理事单位。 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及代表,任期均为两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及其代表人的确定原则。 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的确定原则: (l)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对设备管理事业的发展做出过较大贡献,并在汽车行业设备管理中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员; (2)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推荐的代表人; 第十五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单位的产生由中心提议,并向全体理事征求意见,超过1/2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即为通过;理事会秘书长及具体执行负责人由中心任命。 理事会秘书处的职责。 (l)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各项决议; (2)筹备召开理事会议; (3)安排起草各种规章制度和条例草案; (4)做好发展理事会新成员的工作,向理事会推荐候选成员; (5)向理事会做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 理事会秘书处常设在(北京君鼎视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200号 第五章 理事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条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l)有自愿加入和退出理事会的权利; (2)有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3)对中心有监督和批评权; (4)优先或免费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种活动; (5)优先或免费获取中心及有关信息资料; (6)获得汽车行业设备管理中心、刊物、汽车行业设备管理专家库、汽车行业设备管理年会等主要工作。 (7) 在中心主办的各项活动中,享有优先权。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的义务。 (1)遵守理事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维护中心的利益; (2)支持中心的工作,积极参加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 (3)积极为中心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和行业发展、设备管理、技术交流稿件; (4)按时交纳理事会会费。 第六章 理事会的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中心的经费来源。 (1) 依托支持单位提供; (2)理事会成员单位交纳的会费 (3)中心开展各项有偿服务工作的经营收入; (4)有关企事业单位与人士的捐赠; (5)其他收入。 第二十条中心的经费使用。 (l)中心网站、期刊、手机报等的建设投入; (2)中心资料的编辑、出版和发行所需的费用和稿酬; (3)中心及理事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各项支出费用; (4)理事会、专家委员会、汽车行业设备管理专业研讨等各种会议活动的必要费用补贴; (5)在中心运营过程中需支出的其他各种费用。 第二十一条中心的经费收入与经费使用由理事会财务部门按规定统一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议通过有关本章程的补充决议和其他文件,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并报呈理事会各成员单位备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应由理事单位向理事会秘书处提出。修改、补充后的章程经理事会议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心和理事会秘书处。 |
